
余明辉
“今天是转院的日子,住了4天又出院了。”安徽合肥的陈女士在朋友圈写下这句话时,她的父亲正因胶质母细胞瘤引发的重症肺炎而痛苦呻吟。今年4月以来,这位年迈患者已辗转多家医院,最频繁时“1个月换了4家医院”。这一现象的直接推手,是医保限额——针对脑癌靶向治疗和肺炎治疗,医保均设定约8000元的限额,医院为控制费用,常在患者住院10天后强制要求出院转院。(见10月27日《工人日报》)
新闻中的事件并非孤例,据媒体报道,一些医院在实际执行按病种付费制度时,基于医保控费考量,出现分解住院、频繁转院等情况,患者不得不“转院求生”。
出现这种问题,主要在于当前医保政策中按病种付费模式的细化落实不够。按病种付费旨在通过历史数据精准测算,根据患者病情分组,对同组患者确定相似费用标准,由医保部门“打包”支付给医疗机构,促进医疗机构加强管理、降低成本、提升患者就医体验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,分组标准不够精细,对合并症、并发症等情况考虑不足,医院为避免超支,只能限制住院天数。这说明按病种付费制度在面对复杂病情时,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,未能充分适应实际医疗需求。
事实上,我国按病种付费早有制度安排。2014年国务院首次将按病种付费写入医改政策,2020年中央深改委会议明确“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”。截至今年上半年,全国393个统筹区中实施按病组付费191个、按病种分值付费200个。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》,建立病种分组方案动态调整机制,增设“复杂病例调整系数”,建立“特例单议”机制,为复杂病人开辟“绿色通道”。这些制度安排体现了国家对按病种付费改革的持续推进和不断优化,但一些冰冷的现实说明这一制度在落实的“最后几百米”还存在盲点和薄弱环节,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。
让按病种付费的制度红利惠及广大患者,关键在于细化落实。医保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分组标准,充分考虑合并症、并发症等因素;建立更加灵活的支付机制,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,推进“特例单议”机制有效落地,避免医院因控费而推诿患者。医疗机构也要积极主动适应按病种付费制度,加强内部管理,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。同时,建立有效沟通机制,让患者及家属了解按病种付费政策,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。
公众希望医保制度最终能让患者“用得起药、住得起院、治得好病”。唯有科学控费与保障质量并重,方能让更多患者在疾病面前感受到温暖和希望,让医保制度成为人民健康的坚实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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